换个角度想一想

    有位律师朋友曾经讲过这样一件事情,一位法官遇到一个棘手的案子,请他解惑解疑。
    案情其实很简单:李某联系了一笔生意,用80万元购买100吨食用碱,倒手后可净赚20万。上下家都已找好,只是李某拿不出80万,因为上家要求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于是,李某找到一家愿意合作的公司,双方协商二八分成,李某占大头。公司交付了80万元的支票后,取了货便给下家食品厂送去。眼看生意就要做成了,哪知食品厂在验货时发现,食用碱的保质期为半年,而这批货只剩下3个月了。而食品厂在3个月内根本无法用完。于是,食品厂拒收。100吨食用碱最终过期变质。那以,80万元的损失谁来承担呢?公司将李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按照按照双方的口头合同约定的分配比例判决李某赔偿损失,而李某根本不承认自己拿大头,以致没有证据证明他们之间约定的比例,各自承担的责任也就无法确定。
    这位律师朋友了解案情后,一有空就冥思苦想,他觉得,如果总陪在“比例”之中,肯定没有出路,因为按什么比例都没有法律依据,不妨换个思路。一日,他茅塞顿开,立即告诉法官,去查一下是谁验的货。法官调查的结果正是那家公司派人派车提的货,李某根本没有在场。好了,这家公司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责任就按过错责任来确定,公司承担70%,李某承担30%。困惑中的法官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这场纠纷的判决还经受住了二审的考验。
    实践证明,世间万物,变化万千。法官也好,律师也好,办案的过程中经常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不囿于某一个条框之中,换一个角度去思考,“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那种感觉一定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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