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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盲活活打死法官
6月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参与绑架杀害四川省宣汉人民法院法官瞿朝良的罪犯桂伟书依法核准了死刑。
1998年11月20日,宣汉县五宝乡高梯村党支部书记杜均德与村干部到该村一社就乡村换届选举正式选举候选人提名召开群众大会。会后,该村村民覃有宽(在逃)对村主任候选人的提名不满,殴打杜均德致其住院治疗。村向宣汉县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被告人覃经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宣汉县人民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作出缺席判决,判决覃赔偿杜医药费、误工费872.7元。
1999年6月16日10时许,宣汉县人民法院干警苟于国、瞿朝良等四人前往宣汉县五宝乡高梯村一社,向覃宣判并送达民事判决书。覃对判决不服,对前来宣判的干警十分不满,即煸动组织桂伟书等人扣押干警,声称要政府拿出2000万元钱后才放人。桂将苟、瞿关押在自己家中,严加看管。次日辰6时许,苟趁桂不备逃走。覃有宽得知解救人员即将到来,遂持铁錾子来到桂伟书家对瞿殴打,桂与其子桂南川(已另案处理)上前帮忙,将瞿推拉出门。当解救人员逼近时,瞿在搏斗中死死抓住覃所持的錾子,桂伟书又上前将瞿的双手掰开,使覃继续对瞿殴打,致瞿颅脑开放性损伤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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